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29日长治市第 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推迟至2018年1月在长治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