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烟筒噪音扰民 环保局责令整改【已办结】
分类编码:Q86124来电人姓名:孟女士单位(地址):联运公司家属院(火车站) 反映事项:易淘商业信息园食堂烟筒距离当事人家只有三米,烟筒噪音扰民,望督促解决。 办理单位:城区社会工作部反馈信息:城区环保局场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确保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做好周围环境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