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编码:Q85248 来电人姓名:刘先生单位(地址):沁源县王陶乡大峪村
反映事项:沁源县王陶乡大峪村村民雷民则、马卫兵无任何手续在村内烧石灰、铝矿,污染环境,却无人过问,望调查处理。
办理单位:沁源县社会工作部反馈信息:2016年3月9日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大峪村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大峪村村民马卫兵和雷明则利用石灰窑进行铝矾土烧结试验,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且属于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执法人员对二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宣传了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责令三日内熄灭窑炉,七日内自行拆除。马卫兵和雷明则态度积极,表示同意处理意见,待窑炉熄灭后自行拆除生产窑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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